什么图像或录像属于违法?

我的事务所每日接触到许多不同的委托人,形形色色,社会各个阶层的都有,案子自然也是有轻有重。有些案子看起来不严重,但是对受害者来说其影响是深远的,例如持有孩童色情内容的图像或录像的案件。

持有的图像或录像是否属于违法,有专责机关负责。这也就是碟片或电影都会先说明内容适合什么年龄的人观看,或是先警告观众内容可能涉及到血腥画面。

图 像、照片或是录像等等可以表达意涵的物件。但不管图像或录像代表的是什么,其内容都不可是不能接受的(objectionable )。而鉴定内容的标准 是依据Films, Videos and Publications Classifications Act第3(1)条的规定,即内容会伤害到社会的观感(具体规定请读者查阅英文原文核实)。本法的第3(2)条里也清楚地规定内容带有性暴力、与孩童性行 为、与动物性行为或者是使用排泄物等有羞辱性行为的等内容是属于不能接受的,没有可以讨论的空间。而持有上述违法图像或录像时,依据同法第131A(2) 条规定,个人可以被判处最高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或是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如果是公司行号则是罚款不超过10万元。

执法机关有什么管道可以查获谁“持有”违法的图像或录像?三个途径是最常见的:一是被举报;二是海关在入境查验行李时查获;三是持有人利用互联网下载或是与他人“分享”带有不能接受的图像或录像时。

如果被查获,当事人的辩护理由基本上只有是否实际“持有”(possession)违法的图像或录像。由于许多违法的图像和录像都是经由网络下载而来,是否属于“持有”还是要根据有无实际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是持有人来定夺。

案 例:小丁喜欢上网下载些图像或录像。一开始只是一般的图像或录像,逐渐地他开始尝试下载有暴力的图像或录像,再后就开始下载有与孩童发生性行为的图像或录 像。由于他居住的地方是大家共用一条网路,谁下载什么是说不清的。但是警方在上门搜查时,也一并地将所有的电脑和其它可随身携带的储存硬盘或U盘带回查 验。没多久小丁被找去问话,过程中,他非常配合调查,有问必答,并且没有回避地承认自己持有社会观感会不能接受的图像或录像。

小 丁上门找我时,他最担心的是认罪的后果会怎样,因为他惧怕会有牢狱之灾。我以我的专业经验告诉小丁,依据过往的案例显示,法律对初犯且情节不严重的人,是 会给次机会让他们改过的,也就是说不会入狱服刑。 对小丁而言,虽然没有牢狱之灾,但他一时的糊涂也让他留下了非法持有违法物件的案底。不过他愿意接受心理辅导的态度也让他很快地就能再回到正常的生活中 去。

这个案例说明了科技越发达,越要小心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刑事责任。

Posted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