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诉讼律师(有时也被称为大律师),代表委托人在法律面前为他们争取权益是我的专业职责。因此,我几乎每天都需要在法庭里代表不同种族的委托人为了他们的权益而出庭,这其中也包括许多被羁押的非法移民。
通常,我都是和这些被羁押在法院或警察局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格子间的非法移民隔着窗交谈;或者,在Mt Eden拘留所内的两边都上锁的铁门小房间里面对面地谈话。不管是在哪里,作为非法移民,他们都失去了人身自由!懊恼再多,抱怨再多,那时已经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
有 位专职调查非法移民的前移民官迈特告诉过我,新西兰约有1万7千名非法居民,而来自中国的非法移民人数不是最多,排在前5名内。但是被查获,然后被遣返 的,绝大多数却是来自中国的非法移民。这个说法似乎是正确的,至少可以从上周四新西兰英文先驱报电子版转载的一篇题为“Nine illegal immigrants to be deported”(9名非法移民将被遣返)的报道中得知一二。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登录到该报的网站上阅读原文。
该报道说的是Wairoa警方在处理镇上的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时,意外发现其中一伙人为逾期居留者。在随后展开的行动中,警方共逮捕了9名逾期居留者,其中8人为来自中国的公民,他们会陆续被遣返。
由于我是新西兰唯一核准提供“警察拘留法律协助”的华裔律师,因此在1月19号的周末,这8名中国非法移民在Wairoa被拘留后,当地警方就立即和我联系,请我为他们提供法律协助。
我 在同他们的两位代表交谈并提供法律意见时,两人都一致地告诉我不想离开新西兰,因为他们都是借了很多的钱才出国的。回去的话,无法还钱,而且也没有面子! 有可能的话,还是想留下来。通过交谈,我得知他们不具备任何依法可留下来的条件,在这方面,我能做的有限,因为依据移民法第154(1)条规定,“非法居 留”的居民负有被遣返的责任(liable for deportation);第309(1)(b)条也明文规定有被遣返责任的非法居民可以被逮捕或羁押。我所能做的是如何能够保护他们的其他权益。因此, 我问他们没拿到的工资我可以代表他们向谁讨要?而他们的回答令我惊讶——他们既不知道发工资的人是谁,也没有其联系方式!
我 们出国的目的都不一样,也不是个个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如果成了没有身份的黑户打工仔后,皮会被剥削多少层也是个问号。非法居留的黑户是脆弱的一族。可是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也怪不了谁。在我经手的非法移民案件中,不少人是借了高利贷出国的,他们想的是,不拼命地干活,什么时候才能还得清在老家欠下的 账?而一旦被逮获了,到底谁是自己的老板,黑户们大半也搞不清楚。在打黑工、赚钱还债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就被遣返回国了!他们大多真的不愿意走,因为回去没 面子!
上述8名中国逾期居留者在10天之内已被分批遣返回国。在此,我只能提醒非法居留者们注意,现行的移民法对你们是不利的!因为一旦被 抓获,你的行动自由马上就会被限制住,如果还有未收到的工资,这部分也有可能都拿不到了。因此,如果想要做黑户、打工赚钱,建议你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要 冒这个风险,因为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