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在遇到司法麻煩或需要打官司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 不要隨便錄口供
當被執法部門拘留並被告知你有權不做任何口供和保持沉默時,立即照辦,並要求立即和律師通話。 因為人們在被拘留的情況下往往緊張、害怕,急於為自己擺脫罪名,這種情況下錄下的口供將成為日后的証詞, 任何的出入都將為將來的辯護帶來麻煩。
第二、 不要輕易認罪
華人大部分是移民來新西蘭,對新西蘭的司法系統和法律不熟悉,遇上官司,怕麻煩,怕花錢,就想認罪了事。 殊不知可能為自己的未來埋下隱患。如有的留學生因過去認了罪,留下了案底, 在申請移民時,麻煩就來了,這時候需要花費更大的代價來補救。所以如果証據上有辯護空間就不要認罪。 這也是當事人的權利。
第三、 要有耐心
新西蘭的司法系統和中國有很大的區別。它更注重程序。程序正義是當事人權益的保障,沒有程序正義也就沒有司法正義。 刑事法庭因為定罪標准高,因而審判程序和步驟很多。有時一個案子會持續很久,所以只要想打官司,就要有耐心。